一、主持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招生就业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牵头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与就业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改革方案。
三、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政策制定、宣传策划、生源质量提升和录取监督管理。
四、负责就业工作领导。全面领导毕业生(含博士、硕士、普通本科)就业工作,包括市场开拓、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和就业管理规范。
五、加强内部建设。负责处内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与廉政建设。
六、负责对外联络。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关系,拓展合作渠道。
七、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